一、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是什么之诉?
撤销权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确认之诉的特点:
(1)确认之诉以当事人之间对某一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为基础。
(2)确认之诉的目的只是谋求对一定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司法认定。确认之诉并不预先确定法院裁判内容的强制实现,而只是一种通过法律关系的“公权性”确定来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3)法院对确认之诉的判决不伴有执行效力。而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力,变更之诉将形成力作为解决的重点。对确认之诉来讲,它是专门通过对法律关系司法认定来谋求纠纷的解决,并不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在我国,民事诉讼整体程度上分成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很明显撤销权纠纷应属于确认之诉,因为当事人只是通过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并不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要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则属于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