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没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吗?
首先,要弄清楚,工作的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如果工作的单位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像包工头那样的没有工商登记的所谓的单位,那就不能叫工伤,只能去法院打民事官司了。
所工作的单位是否承认劳动关系:
(1)有投医疗保险的,单位应该会去给做工伤认定和鉴定。
(2)没有医疗保险,单位就有可能不去给认定和鉴定,这时候要拿到单位盖公章的有力证据自己去做认定和鉴定。如果单位承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应当给出具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单位不承认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单位肯定没有给投保,就要先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打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那就自己找证据证明了。
打完官司,单位就可以给做工伤认定和鉴定了,这样根据结果就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职工怎样申请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第2项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因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伤职工提交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劳动者个人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虽然签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否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本文三所述的证明材料)。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30天内提出,劳动者在1年内提出。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人社局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行政复议。
劳动者首先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然后再到人社局申请工伤和提交相关材料,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工伤职工是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
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由哪里支付?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因遭遇工伤产生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替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劳动者因工致残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4、劳动者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也知道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就是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我们作为劳动者的话,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工伤的情形,都是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