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警罪修正规定内容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设立袭警罪的好处是什么?
一是保障警察人身安全的需要
有调查显示,基层一线民警更容易遭遇阻碍执法和袭警。尤其是派出所民警、交警、治安警和刑警,面临的危险最大。很多派出所甚至找不出一个没遭过骂、挨过打的民警。作为一种高危职业,警察的人身安全理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特点。
二是维护警察合法权益的需要我们国家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200年的发展,社会矛盾也就集中在这一时期爆发。在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冲突时,警察往往处于最前沿,也就最容易受到攻击。一个警察告诉记者,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受到攻击,大都会往肚子里“咽”,“我们是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人,出事了也说不清,没人同情。闹起来后往往警察吃亏,搞得不好吃不了兜着走,还不如当时忍了算了。”
当下的社会坏境,警察似乎是赶上了一个“最坏的时代”。一方面,公众“仇警”心态滋生、舆论“丑警”言论多发;另一方面,警察工作辛苦,待遇低,职业尊荣感降低。警民关系的恶化如果继续下去,袭警事件增多,警察保护力下降,最终威胁的还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可能对于一些警察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也非常痛恨,但这会有党纪国法去约束惩罚。警察执法权,必须有法律武器和社会理解来撑腰。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需求。
三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
不同于记者、医生、教师等其他职业,警察是一种特殊的执法身份,是社会公平 正义的守护者、捍卫者。如果法律不能给予他们足够的保护,暴力抗法不能被视为一般违法行为,就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在乎”的心理。
试想,如果袭警都不需要付出太高的代价,警察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挑战,不法分子还有什么事不敢干,凸显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就是加大法律的威慑。否则,“社会长治久安”就只能是纸上谈兵。从重处罚袭警,符合警察职业身份。
四是维护国家权威的需要
警察也不同于工商、税务等其他的公职人员。警察是国家执法的主体,作为和平时期的一支武装力量,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是代表国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但因为过去惩处力度有限,一些犯罪分子在警察亮明执法身份后,甚至敢叫嚣“打的就是警察”,使民警执法权威荡然无存。
以前如果通过暴力方式袭击人民警察的,将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妨害公务罪来进行处罚,但是实际上袭击人民警察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于执法权威的一种损害,同时也会影响到结民警察的身体健康安全,所以我国《刑法修正案》对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行为作出了单独的袭警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