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区别是什么?
备案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适用不同,以及签订情况不同等。在一般的情况,两个合同的内容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就是阴阳合同,会导致在工程款的结算上出现较大的争执,一般是以备案合同为准;如果是合同两方有意调整,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两方另签订合同谈判明确。另外,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招投人没有按照法定招投标的程序进行招投标,而是自行招标或者是议标的,视为没有办理招投标手续,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纠纷按照无效合同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二、怎么样解除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因此,合同解除条件满足后施工单位仍须向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对该通知也同样应明确内容,并注意保留通用送达的证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如果要解除施工合同的话,应该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进行解除的。但是如果是债务人不进行履行责任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解除施工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