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害关系人能否申请再审?
不可以,在一些案件中,一些利害关系人因法院的判决结果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但由于其不是案件当事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利害关系人是指哪些人
利害关系人是指会影响民事权利义务的履行与实现,对民事行为的公证有影响的人,例如,案件的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家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自行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在诉讼中,想要申请再审可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但是利害关系人没有申请再审的权利,申请再审的理由可以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剥脱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没有经过法院传票就判决缺席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