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原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4、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5、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
6、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我国的法定的离婚方式是包括诉讼离婚以及协议离婚两种的,此时无论是何种离婚的方式都是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以及离婚的条件的,我们应当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