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5-14 20:05:33佚名

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以对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责任五五开处理处理。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同种责任,并不是对半赔偿。若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由各自的强险赔偿地方,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担一半,对方承担一半。若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60%,行人一方承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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