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常识2024-05-15 17:10:24佚名

衡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衡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衡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 误工费

误工时间:

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护理费

护理时间:

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收入状况: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数:

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 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

4、 医疗费(正式票据为凭)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衡阳,省内: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经济特区:20元/人?天。)

6、 营养费(衡阳一般为20—30元/天)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71岁。

8、 残疾赔偿金(x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xxx%指1级伤残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城镇户口)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户口)标准。

二、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有是哪些情形?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的交通事故,其中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起的作用较大,其需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没有保护现场,导致事故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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