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流转收费标准包括什么?
①对于个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要补交的土地转让金的标准则为在以前取得的,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在以后取得的,则要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进行收取。
②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经济适用房则要按照相关规定允许进行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以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要补交土地的转让金,按照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进行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则部分在进入市场的时候,不用再补缴土地的转让金。
③以划拨的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要补交的土地转让金的标准是在以前就取得的,按照标定地价的30%进行收取,以后取得的,则按照其标定地价的50%进行收取即可。
其实土地转让金就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将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按照规定要向受让人收取的的全部价款(指的是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者在土地的使用期满以后,土地的使用者则需要续期向土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缴纳的续期土地而出让的价款,或者是原通过了行政划拨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的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的价款。
二、土地转让金退还方式有哪些?
①政府主导拆迁,土地转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②政府主导拆迁,土地转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③政府主导拆迁,土地转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④土地转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⑤政府将土地转让金返还给其他关联企业或个人;
⑥政府主导拆迁,土地转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是会遇到与土地有关的事项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在出现土地转让或者是土地流转的情形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