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实施行人闯红灯的规定是什么?
罚200元,扣六分。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
对于罚款的标准,必须依据以下两点来确定:
一是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二是罚款额度所能产生的执法效果。如果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居民收入普遍较高,那么太低的罚款标准,就会被公众不当回事,其执法效果将大打折扣;反之,当地居民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居民收入也一般,罚款额度太高,超过了公众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执法效果同样不好。
二、误闯红灯怎么办
1、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可免处罚
路口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违法行为时,一般要拍3张照片取证。一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另外两张是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而对于跟车问题,交警表示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可以拉开与大车的距离,留出观察红绿灯的时间和空间。交警提示,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千万不要倒车,那样不仅容易和后车或行人发生碰撞,而且也将因为有位移,被电子眼记录在案。
2、误闯红灯可申诉
如不是因为驾驶人自身过错原因造成的闯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在驾车过程中,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的情况时,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道路驾驶的过程中一定会注意到相关的交通信号灯的规定的,此时我们如果需要上路驾驶的话,一定是要遵守交易信号灯的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