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陈述范文怎么写?(受害人陈述材料怎么写)

法律常识2024-05-26 20:08:31佚名

被害人陈述范文怎么写?(受害人陈述材料怎么写)

提起刑事自诉的材料要求:

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

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4、对上述第三类案件,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应注意的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是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别。

作为诉讼证据,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可能超出上述范围,例如,被害人提出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等等,这些内容则属于诉讼请求,不属于诉讼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处于较为特殊的诉讼地位。在公诉案件中,尽管被害人也是本案的当事人,但由于有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法律并不要求被害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被害人力量单薄,没有能力收集到充分、确实的证据将被告人送上法庭。但是,被害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提供某些证据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情,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基于这样一种实际的情况,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证人。由于被害人遭受了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案件的审理结果关系到其切身利害,因而被害人在作证时的心态又同一般的证人大不相同。据此,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被害人陈述”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

无论是被害人的陈述还是其他的证据都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十分注意和了解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我国的司法程序都是十分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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