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重大事故处罚金额是多少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二、不报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
不报安全事故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指的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应当负刑事责任。
出现特别重大的事故,要判500~1000万元的罚款,出现安全事故以后要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存在谎报事故情况,延误抢救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不报安全事故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