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等作出的一个责任划分文书,往往会根据这份责任认定书来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交通事故进行进一步的赔偿处理。那要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3、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
综上可知,当事人要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原因大家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此时,可以申请复核,但需要提出书面的符号申请,同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要是你自己无法处理好的话,建议通过网站聘请你所在地区的交通事故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