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一般是根据数额的多少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而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各地在这方面的规定不一样。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其中南昌地区盗窃罪数额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南昌盗窃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6月24日联合印发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该规定具体内容有: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
4、入户盗窃、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本规定于2013年4月4日起实行。
二、盗窃罪怎么认定
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在最高法和最高检规定的范围内,江西省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然而南昌市也是适用江西省的规定的。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