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中,当您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对方侵犯时,您可以审查一下合同,或许能找到主张合同无效的正当理由。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去认定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经认定后,确认合同真的是无效的,那此时无效合同当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
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关于合同无效后其违约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就将永久的、自始的无效。因此,如果您不想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的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您看看,确保合同能够顺利的生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