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来讲,其会安排职工在休息时间进行值班。那么,职工在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值班后,是否能够以此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呢?关于公司安排值班可不可以主张加班费的问题,还请各位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值班和标准意义上的加班是有重大差别的。标准意义上的加班和正常劳动没有区别,是正常劳动的延续,在劳动形态上具有重复性。而值班并非正常劳动的延续,在形态上与正常劳动也有很大差别,例如,正常劳动是不会允许睡觉的,而值班则通常可以睡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值班则没有这个时间限制,经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甚至可以安排劳动者全月整夜值班(如当日18时至次日8时),这并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原则上来说,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的值班支付加班工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此类规定在相应法院管辖范围内可以作为判案参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安排劳动者值班,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呢?也不是,否则对劳动者确实也不公平。一方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值班,尤其是较长时间值班,应当支付相应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适当补偿(低于加班工资标准);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值班,尤其是较长时间值班,应当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值班时间应当具有合理性或征得劳动者同意,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值班。
根据上文的介绍,再结合我国的相关法条,通常来讲公司安排职工值班的,是可以不用支付其加班工资。但同时,法律也赋予了职工拒绝值班的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启发,更多值班或加班方面的内容,还请你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