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常识2023-06-15 18:02:33橙橘网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因具体案件的不同,起算时间也略有不同,在交通事故诉讼中,根据具体的情况,诉讼时效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

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

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

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要求是什么

(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到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到40%。

(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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