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调岗被迫离职,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法律常识2023-06-16 12:02:13橙橘网

不同意调岗被迫离职,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一、不同意调岗被迫离职,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因调岗被迫辞职是有补偿的,公司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你被迫辞职,想要获得相应的补偿金的话,下面三点记清楚:

1、不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因为一旦你递交了辞职申请书,说明你是主动提出离职的,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2、要取得公司调职的书面文件,用资料来说明公司的做法,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调职通知,给他们说明你的理由。

3、保存好以前的绩效考评,以及一些量化的指标,虽然这些东西其实也不能作为判断是否胜任工作的理由,但是这可以是你胜任工作的凭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之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二、员工不接受调岗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单位的调岗需要是合理的,符合法律等相关规定的,否则,员工可以拒绝调岗。

当企业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得不调岗时,如果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

如果是合理调岗,而员工不同意,企业可以依据员工手册或者企业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两个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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