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鉴定期间能否变更强制措施
精神病鉴定期间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其强制措施就能够予以变更。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审查后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或因法定期限届满但不能予以释放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也应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期间,如果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或者嫌疑人的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批准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二、精神病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精神病人看他在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若是的话,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鉴定期间能够变更强制措施,不同的精神病患者,存在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看护,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