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多久
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为永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购房合同生效后,如果没有法定无效事由、没有可撤销情形、没有附解除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形就会一直有效。合同失效的情形有: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购房合同怎么进行备案登记的
1、购房人(单位)在交付购房款(包括订金、首付款、按揭款)时,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
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二、三、四联给购房人(单位),由购房人(单位)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否则,购房人(单位)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2、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市房产交易备案,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如购房人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
购房合同是永久有效的,买房人签订买房合同后要办理备案手续,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签订买房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基金收费标准,去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进行购房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