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办理离婚程序需要哪些材料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二、军人离婚注意事项: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