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长春这些土地被征收,每公顷补偿135万元!

新闻资讯2024-03-05 23:20:35橙橘网

道路用地!长春这些土地被征收,每公顷补偿135万元!


根据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为都市阳台大桥热源厂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小张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金融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小张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都市阳台大桥热源厂配套道路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小张村土地,地块1位于小王村以东,香王店村以西,黄河大道以南,石济客运专线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0065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6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济南市第Ⅳ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35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小张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小张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0.1463万元。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所有权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征地拆迁小知识

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建设土地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对应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对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

适用范围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行为所指向的标的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拆迁为房屋。

法律后果差异:土地征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房屋拆迁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价值的交换)。

土地征收跟房屋拆迁区别比较大,并不会到无法区分的地步,面对征收或拆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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