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603001,ST奥康)3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立案。
ST奥康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王振滔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是中国知名的皮鞋品牌运营商和零售商。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挂牌上市。
截止15日收盘,ST奥康股价为4.99元,总市值为20.01亿元。
1月30日,ST奥康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披露,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7,478.20万元,同比增长74.31%。
ST奥康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200万元。
在解释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时,ST奥康认为,2023 年度,公司稳步推进“更舒适的男士皮鞋”战略,持续强化品牌焕新与产品年轻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进而带动利润减亏。然而,在广告投放、业务宣传方面的投入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报告期的业绩。另外,2022年度计提兰亭集势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271.73万元。根据其初步减值测试结果,该长期股权投资在本报告期未出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故构成本报告期的减亏因素。
在15日晚间的另一则公告中,ST奥康同时披露,公司于当天收到证券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印发的《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监管部门称,在现场检查中发现ST奥康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监管部门同时发现,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奥康、董事长王振滔、总经理王进权,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翁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不是ST奥康和相关责任人第一次收到警示函。2023年6月9日晚间,ST奥康公告,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王晨、翁衡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认为,2022年度,ST奥康控股股东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公司合营方和经销商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是6月9日,ST奥康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了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2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归还公司。公司2022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一季度和2022年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