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部分区域的气价上调↓
一、实施范围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调整金额
上述类型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一阶梯气价2.34元/立方米、二阶梯气价2.75元/立方米、三阶梯气价3.36元/立方米,合表居民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54元/立方米。
三、困难群体保障
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后,对实施范围内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给予新增补贴4.16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承担。
拓展阅读: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当前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气源来自中石油、中石化,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由上游气源单位与燃气企业以基准门站价格(四川为1.53元/立方米)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并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
2022年7月我市第一次联动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023年4月1日起,上游气源单位再次上调我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达15%,上涨0.16元/立方米),为保障我市燃气经营企业正常经营和居民用户的用气需求,决定联动计算周期达到一年后按程序启动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
政策来源,成都发改委,链接https://cddrc.chengdu.gov.cn/gkml/qtwj/12207856302298234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