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周口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周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如下:
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8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办理贷款业务银行6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
关于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落实“限高保低”政策,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上一年度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按照周口市统计局公布数据确定,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117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362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023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下限为303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核准,可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21〕33号文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然维持在5%至12%之间。
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出台《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周住金〔2023〕10号),通过“双放双提”增强缴存人住房消费能力,减轻租房支付压力。具体措施:
一是放宽购房提取的年限。将购买一手房和购买二手房的购房时限,统一放宽至三年以内,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支持住房消费维度;
二是放宽购房提取的范围。购买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提高青年人住房消费能力;
三是提高租房提取的额度和频次。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签订备案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由原来每个家庭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最高额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每人不超过6000元提取额。
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贷款额度调整: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单5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缴存、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高至60万元。
贷款条件调整:取消异地贷款人员户籍限制、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调整二套房认定标准、月还款额与家庭收入比例由50%调整为60%、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业务、放款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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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 编:胡艳萍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