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12日电 索通发展12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索通发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公司收购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股权事项中,个别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没有登记、签字,收购欣源股份股权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登记不准确,个别讨论会登记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不一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登记的审计人员信息知情时间不准确的情形。
山东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索通发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索通发展是一家专业从事铝用预焙阳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017年7月在上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索通发展12日收跌4.32%报13.72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