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自4月12日起,缩短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历次提取周期,高余额缴存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增加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
具体措施如下
措施一
缩短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历次提取周期。将不签订按月对冲提取的偿还住房贷款历次提取周期由“每满12期(或以上)提取一次”缩短至“每满3期(或以上)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还贷本息,且历次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总提取额。
措施二
简化异地购房类提取申请材料。缴存职工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类提取的,不再需提供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措施三
施行高余额缴存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增加5万元。缴存职工贷款申请日公积金账户余额≥3.5万元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各档次额度基础上增加5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贷款的,其中一人满足余额条件即可。在本政策执行之前,已在业务受托银行受理的,按原政策执行;未在业务受托银行受理的,按本政策执行。(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我市单人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实施这三项新措施能够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更加便民,其中缩短偿还贷款历次提取周期的措施提高了购房人还贷提取的便利度。同时,对异地购房提取减少了提供材料,使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更加方便地办成一件事。其次,在原各档次贷款额度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实施“增额5万元”的贷款措施,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部长 刘宇杰:
为积极落实新调整三项政策,我中心将优化升级住房公积金提取“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配套措施,使得业务办理流程更加便捷、便民,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惠及更多缴存职工。
来源 | 阳江新闻
文字 | 朱恬恬
摄像 | 黄国尊
编辑|林俏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