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相较于以前最大变化是,在惠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由原规定“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调整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市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调整主要是为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进一步保障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整的部分,主要是把此前针对可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的范围,从缴存人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增加到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市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另外,在提取频次、额度上,《通知》要求,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只可提取一次(多名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合计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
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的,需要准备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批复、增设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不动产权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装电梯费用(销售、施工)发票或个人分摊费用发票、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
与此同时,《通知》还调整了提取公积金租赁商品房的规定,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由原规定“两次提取间隔时间需满6个月”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期至本次提取日期之间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之和”。
南都记者梳理,截至2023年底,惠州全市506个老旧小区开工改造,惠城区加装电梯1200多部。《惠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显示,计划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约64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涉及约8.7万户4700栋楼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的居民,预计还有批量的加装电梯需求。
惠州地产策划人胡光宇对此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惠州老旧小区改造的速度,惠州需要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老人居住的比例较高,大部分老人对旧楼加装电梯有需求,能申请公积金加装电梯,老人对加装电梯的积极性肯定会提高。而申请用公积金租房可以每个月提取一次,主要是为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加大对普通租赁住房的支持。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