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驻通州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及通州籍现役军人。
(二)购买通州区新建普通商品住宅。
(三)未享受过通州区军人购房政策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标准每平方米800元;
(二)购房补贴面积(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面积)控制标准参照其军队职级确定;
1.连排职(科员及以下)干部75平方米;
2.营职(科级)干部90平方米;
3.团职(处级)干部110平方米;
4.师职(局级)干部135平方米;
5.四级军士长以下60平方米,三级军士长70平方米,二级军士长80平方米,一级军士长90平方米;
6. 义务兵在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给予房款总额1-1.5%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5%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144㎡以上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的价款>1%的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驻通部队或通州籍现役军人的,家庭享受的补贴建筑面积,按夫妇双方中职级高的一方确定,不重复计算。
(三)享受购房补贴后,如遇职务提升或住房面积标准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不再进行面积补差。
(四)实际购房面积(以不动产证登记的房屋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面积)低于补贴面积控制标准的,按实际购房面积计算补贴款;实际购房面积高于补贴面积控制标准的,按补贴面积控制标准计算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