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7日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加加”)5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
监管关注函提到,ST加加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在关联方交易内控及存货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要求ST加加就下列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一是公司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签订《味精代加工协议》的时间、金额、具体条款及履行情况。
二是公司每月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味精、内部使用味精、对外销售味精及存货盘点情况,与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每月的成本核算对账情况。
三是公司对存放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采取的盘点方法,存货目前的状态、金额和种类,是否存在变质、毁损等情况,后续的保全措施。
四是公司是否采取措施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就委托加工业务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请实控人及关联方说明具体的还款计划。
五是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与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签订《味精代加工协议》的履行计划及相应审议程序。
中新经纬注意到,ST加加4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对因委托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而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的原料、辅料进行盘点,并对代加工味精的吨耗进行测算,发现实际吨耗超过《味精代加工协议》约定的标准吨耗,预计2023年度损失原料、辅料等共计5118.04万元。根据《味精代加工协议》约定,该损失全部由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承担,公司将该笔损失5118.04万元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欠款,并要求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出具还款计划,截至目前尚未还款。2024年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审议额度范围内,公司委托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经财务部初步测算,实际吨耗超过《味精代加工协议》约定的标准吨耗,预计损失原料、辅料等共计约1606.64万元(未经审计)。
此外,上述公告还提到,2024年3月中旬,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因环保问题,已停止生产,委托加工业务已中止,但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存货还全部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目前公司已派专人专门看管该存货,但存在霉变损耗的可能性,且宁夏可可美因劳资纠纷,该等存货能否运回或变现也存在不确定性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ST加加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大型调味食品上市企业。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ST加加实现营业收入4.87亿元,同比增加1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63万元,同比减少49.03%。
二级市场方面,ST加加5月7日一字跌停,现报2.46元/股,总市值2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