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通知》全文共计13条。其中提出,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房企、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企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