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7日电,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梧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意见稿提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梧州城区(包括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给予财政补贴,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购买新建非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梧州城区购买新建车位、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并完成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给予财政补贴,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