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律师事务所等被警示:未对重要客户及项目进行走访

新闻资讯2023-11-14 14:57:27橙橘网

华商律师事务所等被警示:未对重要客户及项目进行走访

  中新经纬11月14日电 因未对重要客户及其项目进行访谈或走访等问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周燕等3人被深圳证监局警示。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官网显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燕、黄文表、张鑫在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中,存在未对重要客户及其项目进行访谈或走访,未对重大业务合同及抽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慎核查验证,未在法律意见书中完整披露重大合同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不符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第三条、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燕、黄文表、张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该律所官网显示,华商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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