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起草说明,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的原因:
1、实施有效期届满。《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号)所依据的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0〕24号)自2020年10月1日起3年的实施有效期已届满
2、市级新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已在酝酿研究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与新的市级文件精神不符,因而暂停并制定出新的房票细则。
◎来源:温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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