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优化中小学校课间活动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课间活动一般为10分钟,鼓励学校适当延长课间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通过适度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休息。班主任、各学科教师要按时下课,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要督促动员学生课间走出教室、到户外活动。每天上、下午各组织一次眼保健操。
通知明确,学校要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1小时。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学校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广播体操、武术操、自编健身操舞,以及跳绳、跳皮筋、踢毽子等简便易行、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游戏,使大课间活动成为学生巩固提高运动技能、发展体能素质的重要平台。大课间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要有适宜的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最美大课间”展示活动。
课间安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并完善学生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流程,指导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课间活动,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指派专人在课间巡查等方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通知指出,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中小学校课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学校规范作息时间管理,优化课间活动。对安排不合理、禁止学生课间活动的学校,要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各学校责任督学要针对学校规范作息时间、优化课间活动等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