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元区东霞片区C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富兴堡片区城南村地块(岩仔角) 私有个人自建房项目异地安置、房票安置补偿补充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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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对象
三元区东霞片区C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二、异地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
三元区东霞片区C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采取“有效面积就地上靠,就地安置面积异地互补地段差”的方式;
(二)安置地点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
5.融侨观邸安置房;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 安置房;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
具体房源另行公布。
(三)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或评估价)
1.三元区东霞片区C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8650元/㎡
2.各异地安置地块新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8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39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市场评估价:8204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80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60元/㎡。
(四)各异地安置地块地段差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段差:-147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地段差:-126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地段差:-446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地段差:126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地段差:126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地段差:-85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地段差:-1490元/㎡。
(五)奖励机制
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异地安置,自方案公布之日起签订异地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300元/㎡奖励。
(六)安置房交房标准
安置房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房屋现状进行交付,并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被征收人120元/㎡的装修补助。
(七)安置具体流程
1.有意向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到绿都4楼(海关旁)办理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含15日),联系电话:189****6650;
2.2023年12月15日 (含15日)已登记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统一参加三元区全区异地安置选房,选房及签协议事宜另行通知。
(八)安置房结算
安置房交付使用时,被征收人须按规定办理差价款结算并缴清房款等相关费用,方能领取安置房。差价款按被征收人选定的异地安置房面积、地段差等进行结算。
(九)安置房办证
房屋征收部门在完成全部安置工作后12个月内,提供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申报材料,协助被征收人申办不动产权登记证。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费。
三、房票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房票安置
(二)房票安置: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政策、比照货币补偿,将相应的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凭房票在三元辖区内的房票安置房源购买住宅、店面、办公、车位等各类房产。房票是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样式统一制定。
(三)房票实行实名登记制:对象为被征收人。
(四)票面金额: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人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票面金额不计息。票面金额=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使用房票奖励+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1.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
(1)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5960元/㎡协商价进行货币补偿。
(2)整体交房奖励: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整体交房奖励200元/㎡。
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二次装修补偿及困难补助等,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列入票面金额。
2.使用房票奖励
按被征收住宅产权面积给予600元/㎡奖励。
3.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以列入票面金额的被征收住宅货币补偿款(不含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和二次装修补偿)和使用房票奖励为计算基数,给予30%的安置政策性奖励。
(五)使用期限:房票生成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票发放对象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买符合房票要求的房产,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自动转为货币补偿,不再进行其他方式安置,不享受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不计算利息。
(六)房票安置房源
参与房票安置房企的名单附后。
(七)房票使用规则
1.被征收人与征收人重新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后30日内,提出房票申领申请,同时确认房票票面金额计算结果。
2.被征收住宅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后,征收人当即确认房票申领。区住建局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生成房票,出具给被征收人。
3.被征收住宅为共有产权且可以分割的,可依其协商结果分别开具房票。协商结果应经所有共有人书面确认。
4.房票持有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提供可认定其有权继承房票的法定证明,申请房票继承。
5.每张房票有效期内可实名转让,但不得分割转让。房票实名转让手续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证明等材料,经区住建局备案登记后生效。转让后房票有效期限按原房票的执行。
6.使用房票购房,票面金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对使用房票购房后的剩余票面金额,以货币方式兑现,不再核发余额部分房票。其中:剩余票面金额高于该房票初始申领票面金额的10%的,在申请兑现货币时,高出部分应按比例扣除其中包含的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其中:符合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房票持有人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
四、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有选择货币安置意向的,在退回已发放临时安置费的前提下,可以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办理变更手续。
三明市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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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对象
三元区东霞片区D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二、异地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
三元区东霞片区D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采取“有效面积就地上靠,就地安置面积异地互补地段差”的方式;
(二)安置地点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
5.融侨观邸安置房;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 安置房;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
具体房源另行公布。
(三)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或评估价)
1.三元区东霞片区D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9080元/㎡
2.各异地安置地块新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8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39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市场评估价:8204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80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60元/㎡。
(四)各异地安置地块地段差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段差:-190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地段差:-169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地段差:-876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地段差:83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地段差:83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地段差:-128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地段差:-1920元/㎡。
(五)奖励机制
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异地安置,自方案公布之日起签订异地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300元/㎡奖励。
(六)安置房交房标准
安置房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房屋现状进行交付,并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被征收人120元/㎡的装修补助。
(七)安置具体流程
1.有意向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到绿都4楼(海关旁)办理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含15日),联系电话:189****6650;
2.2023年12月15日 (含15日)已登记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统一参加三元区全区异地安置选房,选房及签协议事宜另行通知。
(八)安置房结算
安置房交付使用时,被征收人须按规定办理差价款结算并缴清房款等相关费用,方能领取安置房。差价款按被征收人选定的异地安置房面积、地段差等进行结算。
(九)安置房办证
房屋征收部门在完成全部安置工作后12个月内,提供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申报材料,协助被征收人申办不动产权登记证。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费。
三、房票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房票安置
(二)房票安置: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政策、比照货币补偿,将相应的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凭房票在三元辖区内的房票安置房源购买住宅、店面、办公、车位等各类房产。房票是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样式统一制定。
(三)房票实行实名登记制:对象为被征收人。
(四)票面金额: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人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票面金额不计息。票面金额=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使用房票奖励+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1.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
(1)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5960元/㎡协商价进行货币补偿。
(2)整体交房奖励: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整体交房奖励200元/㎡。
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二次装修补偿及困难补助等,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列入票面金额。
2.使用房票奖励
按被征收住宅产权面积给予600元/㎡奖励。
3.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以列入票面金额的被征收住宅货币补偿款(不含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和二次装修补偿)和使用房票奖励为计算基数,给予30%的安置政策性奖励。
(五)使用期限。房票生成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票发放对象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买符合房票要求的房产,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自动转为货币补偿,不再进行其他方式安置,不享受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不计算利息。
(六)房票安置房源
参与房票安置房企的名单附后。
(七)房票使用规则
1.被征收人与征收人重新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后30日内,提出房票申领申请,同时确认房票票面金额计算结果。
2.被征收住宅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后,征收人当即确认房票申领。区住建局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生成房票,出具给被征收人。
3.被征收住宅为共有产权且可以分割的,可依其协商结果分别开具房票。协商结果应经所有共有人书面确认。
4.房票持有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提供可认定其有权继承房票的法定证明,申请房票继承。
5.每张房票有效期内可实名转让,但不得分割转让。房票实名转让手续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证明等材料,经区住建局备案登记后生效。转让后房票有效期限按原房票的执行。
6.使用房票购房,票面金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对使用房票购房后的剩余票面金额,以货币方式兑现,不再核发余额部分房票。其中:剩余票面金额高于该房票初始申领票面金额的10%的,在申请兑现货币时,高出部分应按比例扣除其中包含的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其中:符合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房票持有人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
四、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有选择货币安置意向的,在退回已发放临时安置费的前提下,可以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办理变更手续。
三明市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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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对象
三元区富兴堡片区城南村地块(岩仔角)私有个人自建房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二、异地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
三元区富兴堡片区城南村地块(岩仔角)私有个人自建房项目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采取“有效面积就地上靠,就地安置面积异地互补地段差”的方式;
(二)安置地点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
5.融侨观邸安置房;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 安置房;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
具体房源另行公布。
(三)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或评估价)
1.三元区富兴堡片区城南村地块(岩仔角)私有个人自建房项目新建安置房市场区位价8100元/㎡
2.各异地安置地块新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8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39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市场评估价:8204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市场评估价:991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80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7160元/㎡。
(四)各异地安置地块地段差
1.白坂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段差:-920元/㎡;
2.白沙省一建安置房地段差:-710元/㎡;
3.白沙A4地块安置房地段差:104元/㎡;
4.金澜湾三期安置房地段差:1815元/㎡;
5.融侨观邸安置房地段差:1815元/㎡;
6.三明市海西综合商贸城(太阳岛)安置房地段差:-300元/㎡;
7.万德·公园壹号安置房地段差:-940元/㎡。
(五)奖励机制
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异地安置,自方案公布之日起签订异地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300元/㎡奖励。
(六)安置房交房标准
安置房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房屋现状进行交付,并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被征收人120元/㎡的装修补助。
(七)安置具体流程
1.有意向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到绿都4楼(海关旁)办理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含15日),联系电话:18960556650;
2.2023年12月15日 (含15日)已登记异地安置的被征收人,统一参加三元区全区异地安置选房,选房及签协议事宜另行通知。
(八)安置房结算
安置房交付使用时,被征收人须按规定办理差价款结算并缴清房款等相关费用,方能领取安置房。差价款按被征收人选定的异地安置房面积、地段差等进行结算。
(九)安置房办证
房屋征收部门在完成全部安置工作后12个月内,提供安置房的产权登记申报材料,协助被征收人申办不动产权登记证。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费。
三、房票安置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房票安置
(二)房票安置:征收人按照产权调换政策、比照货币补偿,将相应的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凭房票在三元辖区内的房票安置房源购买住宅、店面、办公、车位等各类房产。房票是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样式统一制定。
(三)房票实行实名登记制:对象为被征收人。
(四)票面金额: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人住宅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票面金额不计息。票面金额=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使用房票奖励+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1.被征收住宅的货币补偿款:
(1)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为基数,按5960元/㎡协商价进行货币补偿。
(2)整体交房奖励:按旧房权属证书记载的有效面积给予整体交房奖励200元/㎡。
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二次装修补偿及困难补助等,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列入票面金额。
2.使用房票奖励
按被征收住宅产权面积给予600元/㎡奖励。
3.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以列入票面金额的被征收住宅货币补偿款(不含搬家费、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和二次装修补偿)和使用房票奖励为计算基数,给予30%的安置政策性奖励。
(五)使用期限。房票生成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票发放对象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买符合房票要求的房产,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自动转为货币补偿,不再进行其他方式安置,不享受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不计算利息。
(六)房票安置房源
参与房票安置房企的名单附后。
(七)房票使用规则
1.被征收人与征收人重新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后30日内,提出房票申领申请,同时确认房票票面金额计算结果。
2.被征收住宅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后,征收人当即确认房票申领。区住建局在30日内完成审核并生成房票,出具给被征收人。
3.被征收住宅为共有产权且可以分割的,可依其协商结果分别开具房票。协商结果应经所有共有人书面确认。
4.房票持有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继承人应提供可认定其有权继承房票的法定证明,申请房票继承。
5.每张房票有效期内可实名转让,但不得分割转让。房票实名转让手续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证明等材料,经区住建局备案登记后生效。转让后房票有效期限按原房票的执行。
6.使用房票购房,票面金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对使用房票购房后的剩余票面金额,以货币方式兑现,不再核发余额部分房票。其中:剩余票面金额高于该房票初始申领票面金额的10%的,在申请兑现货币时,高出部分应按比例扣除其中包含的使用房票奖励和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
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其中:符合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房票持有人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
四、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有选择货币安置意向的,在退回已发放临时安置费的前提下,可以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办理变更手续。
三明市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随着交通、商业、行政、教育、
商务、体育、公园、居住及医疗等配套的落地,
三元南部将成为三明活力新区,
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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