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州又出新条例,《 广州市城 中村改造条例 》(下简称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广州城中村改造数量上百,各位跟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街坊,一定要看。
楼市君在了解完新条例和对比旧条例,把文中四个重点都给大家挑出来了,绝对“省流”。
|图源:广州人大官网
第一,改造意愿表决占比从80%下降到2/3。
最重要的咱们放在第一个说。此前改造意愿表决需要村民大会80%同意,才能启动改造。
现在新条例拟定改造意愿表决占比超过2/3成员和村民同意就能启动改造,这个比例下降了13%左右。
也就是说,此前改造意愿表决占比卡在67%-80%之间的改造项目,有望启动改造了。
此举相当把旧村改造的第一个门槛放低,让更多旧村参与进来。
|图源:广州人大官网
第二,安置房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房水平。
这点相信是参与改造街坊最希望看到的,相当白纸黑字给了村民未来居住生活的最大保障之一。
同事,也能很大程度提升村民同意改造的积极性。
此前广州部分已完成的改造项目,融资地块的商品房和安置房不管是外立面还是户型格局再到装修标准,完全是两个档次。
新条例正式实施后,相信这种现象会得到一定程度上改善。
|图源:广州人大官网
第三,“钉子户”拒不交出土地,可申请法院裁定。
条例明确,不服补偿方案的可以走合法程序提起诉讼。
若在法定期限内不诉讼又不按照补偿交出土地的,区政府可责令其交地,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裁定。
可以理解为对于彻底摆烂的“钉子户”,官方将依照条例采取更强有力的方式收回土地。
此前鹤洞村已有过先例。前不久冼村也发了公告,未签约村民的最后期限是11月21日,过期该批用地将通过村内表决后,依法强制收回!
|图源:广州人大官网
第四,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个人房屋可当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
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也是保障村民利益的重要体现。
条例还明确,个人自有产权房屋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整体运营。
其实此举在广州已有先例,新条例特别声明,有利于促进租赁市场的规范。
|图源:广州人大官网
新条例公示,结合今年广州多区旧改重回正轨,加速推进,可见广州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决心。
各位街坊若有需要了解的旧改项目,或者自己村里现在改造是什么情况,都可以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