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方案》。
在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方案》提出,电信服务领域,研究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北京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研究适时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
除了电信服务领域,《方案》同时在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等领域提出了任务。
其中,在健康医疗服务领域, 《方案》提出,探索对干细胞与基因领域医药研发企业外籍及港澳台从业人员的股权激励方式。对在京注册企业在我国境内获得上市许可的创新药械(大型医用设备除外),在指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随批随进”。
《方案》指出,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推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成果,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研发运用对外合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搭建中医药国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医药线上交易平台等。
而在文化教育服务领域,《方案》表示,研究延续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引进优秀境外影视作品,优化和规范对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的管理与服务。将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审批权下放至区级。
不过,《方案》同时强调,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例如,深化健康医疗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监管技术手段创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风险防御、预警、处置能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动态监督监测。
“属地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全过程管理要求,健全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方案》称。
整体来看,《方案》的基本原则有四:一是坚持守正创新;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三是深化系统集成;四是加强风险防控。
组织实施方面,《方案》表示,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系列工作方案等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遇有与本工作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工作方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