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 广东提出这些新措施

新闻资讯2023-11-27 10:33:19橙橘网

为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 广东提出这些新措施

中房报记者 李叶 北京报道

在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广东又一次走在了前列。

11月24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将符合安全要求的现有物业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

措施还强调,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及保障性租赁租房结合的加快推进,有利提振经济、提振信心,政策利好全面铺开。”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总经理杨红侠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深圳作为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大,城中村的规模体量更是位于全国前列。从当前来看,今年广州、深圳实施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行动中,也基本由市属国有企业统筹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天前,广州针对“城中村”改造的立法工作有了最新进展。《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将于今年12月下旬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如果意见稿通过,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城中村改造法规条例的城市。

意见稿中同样提及了保障性住房。

意见稿内容显示,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置保障性住房,可以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业布局等因素按区域统筹。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建设量较自身改造建设量有节余的,优先配置保障性住房。

个人可以将自有产权的房屋委托专业住房租赁机构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整体运营。

城中村改造建设和筹集的保障性住房,按规定享受产业发展、土地供应、金融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杨红侠告诉记者,城中村是城镇化不彻底或二元分隔的产物,大量在广州、深圳等超大特大城市打拼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外来务工者居住生活于此,很难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以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有助于更好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缓解广大工薪收入群体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购房焦虑。

这不是 “结合城中村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被首次提出。

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9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伟全面介绍了广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空间的“五大愿景”。其中就包括,结合城中村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此,广州还成立了专责从事保障性住房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广州安居集团来落实这一愿景。资料显示,广州安居集团将通过城中村改造转化、存量房源整租运营等多渠道筹建房源。经过股权穿透,安居集团由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广州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情况统计表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新开工(筹集)项目合计1683套,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项目合计223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05套,共有产权住房1627套。截至今年8月,广州累计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82个,面积约38平方公里,规划新配建公建配套设施621万平方米,新建村民复建安置房31万套。

“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提供高品质有效住房供应,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是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提供低成本的租赁住房也是保障外来人口居住权益的主要路径之一,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也将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的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的增长。” 杨红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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