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7日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总量上,要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在结构上,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政策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新华社 央视新闻 贝壳财经
关键词
信贷 破解“首贷难”问题,不盲目停贷、断贷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银行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差异化服务体系,在发挥好大型银行机构头雁作用的同时,发展好社区银行和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推动中小银行更有能力和意愿为民营企业提供“门当户对”的金融服务。
东方金诚宏观首席分析师王青表示,本次通知发布,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0%以上,显著高于整体贷款增速的水平。
债券 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企融资规模
通知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企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企债券投资力度。本次通知给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安排,包括“充分发挥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企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等措施。王青认为,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能够真正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还能在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缓解金融机构“资产荒”的现象,推动金融资源按照市场化方式实现有效配置。“不过,市场培育需要一段时间,当前还可以尝试通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方式,直接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债融资。”王青表示,这不仅是对现有民企债券融资增信工具的补充,还能在短期内有效扩大民企债券融资规模。
股权 激活市场机制,提高民企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能力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长期以来,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对民企和创新经济支持不足,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宏观杠杆率偏高。因此,要下大力气深化债券市场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改革。董希淼认为,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可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IPO和再融资审核效率,充分释放市场机制活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民企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能力。董希淼指出,还要充分发挥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支持民企债券发行、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试点以及创新创业债试点,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扩大民企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外汇 简化服务、提升外汇便利化,支持民企“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及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的贸易便利化服务。
通知还要求,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结汇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等。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担保多方联动合作,减轻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成本等。中国跨境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赵庆明表示,通知中提及外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要是从简化服务、提升外汇便利化方面着手。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优化外汇服务可以让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在业务流程上更加顺畅,提高办事效率,也可为民营企业节省办理外汇业务的成本。
配套措施 “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提法,剑指“三缺”现象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其中,“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是具有新意的提法。董希淼指出,重点是要不断优化融资增信体系,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意愿。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等“三缺”现象。
董希淼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如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是民营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减少民营企业“三缺”对融资的影响。同时,推动担保费率逐步降低。董希淼表示,我国应构建和完善针对民营企业的征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民营企业信用基础水平,改善民企金融服务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