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即将于11月30日在阿联酋召开,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的相关事宜将成为讨论重点。
11月28日,以英国前首相戈登·布朗为首的70名国际人士共同呼吁各石油产出国缴纳250亿美元的石油和天然气税,来填补上述基金的空缺、为气候脆弱国家提供帮助。
在联合国气候谈判中,各个国家和组织经常将“损失与损害”用于主张发达国家、高排放国家应对较贫困地区的气候危机负责,实际上,所谓的“损失与损害”就是气候赔偿。
30年来,小岛屿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直在为寻求气候方面的资金补偿而努力。一年前的印尼COP27期间,代表们同意设立该基金为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提供补偿。
COP27期间达成的关于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的协议。图片来源:CarbonBrief
而此次COP28的主要议程就是确定基金的资金来源,以及未来该基金将资助的项目范围和运作方式。
在9月份的联合国委员会会议上,包括非洲、拉丁美洲、亚太和小岛屿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议,到2030年,基金应当至少达到1000亿美元的规模。他们认为,当气候影响超出一个国家的应对能力之时,这笔资金就可以为需要帮助的国家提供强大支持。COP28主席苏尔坦·贾比尔曾表示,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的成功落地将挽救数十亿人的生命和生计。
由于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公约和巴黎协定都没有明确哪一方应该为气候问题带来的损失来给予资金支持,各国对于谁来支付这笔费用存在巨大分歧。
目前,只有那些1992年联合国气候公约达成时被定为“发达国家”的国家有义务提供气候融资。然而,由于这些发达国家存在违背承诺的先例,使得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国家产生了疑虑。这些发达国家曾在2009年承诺从2020年起每年向较贫穷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
2021年发布的一项发达国家自2013年来未完成1000亿美元目标的图表。图片来源:CarbonBrief
美国和欧洲国家认为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等新兴经济体应该共同出钱资助这笔基金的落地。9月的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委员会谈判中,美国就强烈反对任何敦促发达国家向该基金支付款项的言论。
此外,发达国家希望能够探索新的资金来源,认为应该从公众、私人和慈善基金会多处募集资金。发展中国家对这样的创新并不排斥,但是更偏向于由发达国家直接捐款。
英国前首相布朗在接受《卫报》采访时就表示,想要筹集到基金每年所需的1000亿美元,所有历史上和当前的主要排放国都应该坐到谈判桌前,提供资金担保和赠款。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数据,新冠疫情爆发前,全球石油和天然气收入为每年1.5万亿美元,在2022年飙升至4万亿美元。布朗认为石油产出国必须拿出250亿美元为该基金和其他气候问题提供帮助。据悉COP28的主办国阿联酋正在考虑向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捐款,但不是作为对布朗呼吁征税的回应。
在COP27上,各国曾同意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气候脆弱国家”设立基金,但是由于“气候脆弱国家”这一定义不够清晰,另一个重要的争议在于哪些国家和地区能够获得这笔资金的支持。
一些中等收入国家主张基金应该更具包容性。巴基斯坦前气候部长雪莉·雷曼指出,如果不扩大基金资助范围,常年遭受洪灾危害的巴基斯坦和利比亚是无法获得资金支持的。
小岛屿国家则担心,资助范围过大可能会导致他们的诉求被忽略。一名代表警告说,要确保小国家和小地区的要求也能得到重视,不被大国边缘化。
目前,委员会还没有具体说明哪些国家和地区将有资格获得资金支持,但表示会根据已有的资料制定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