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您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征信授权签约完成了吗
11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2022年7月29日前在我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目前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异地贷款职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需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征信授权签约。
据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住建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应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完善个人征信授权,职工不仅能方便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还能提升个人信用程度、积累信誉财富,享受更多的金融业务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需要办理个人征信授权签约的职工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个人征信授权签约,逾期未签约的,将会影响您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
根据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如不按要求完善个人征信授权签约,将影响您的征信信息接入及办理个人信息查询、提前还贷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征信授权签约后,相关信息不会存在被泄露的风险,征信信息非经本人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查询。该中心将严格按照征信授权范围,经本人同意后,可在公积金贷款的必要业务管理环节查询使用,并严格保密,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个人征信授权签约办理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借款人可通过手机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选择“我要贷款”,再选择“征信授权”,按流程操作即可补录相关信息(贷款时已婚的,配偶也需授权补录)。线下办理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补录手续。
异地贷款职工不方便到窗口的,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下载中心”,选择“常用下载”,下载《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后通过邮箱或快递等方式将签订的《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发送或邮寄至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邮箱:jzsgjjxd@163.com;邮寄地址:焦作市人民路与焦东路交会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审批科)。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新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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