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今日在迪拜召开, 并将持续至12月12日。
COP(Conference of the Party)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决策机构。1995年首次在柏林举行,此后每年举办一届。缔约方就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排放和限制全球变暖进行谈判对话。《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等都是历届会议成果。
2023被认为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在“地球最热年”的背景下,COP28与“升温”、“全球变暖”、“碳排放”等气候名词一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本届大会规模堪称历届之最,预期会有超过8万人参加。
COP28被认为是继COP21之后最重要的一次气候大会。COP28最关键的议程之一即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首次全球盘点,总结评估《巴黎协定》实施进展,引导未来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主席国阿联酋提出,此次大会重点关注“四个转型支柱”,即加速能源转型、修复气候融资、关注人民的生命和生计、以全面包容为基础。
气候资金的落地也是COP28备受关注的议题之一。早在2009年COP15上,发达国家集体承诺将为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前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作为气候资金支持,但是至今仍未完全兑现。另外损失与损害基金的落实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虽然去年在COP27上各方就设立损失与损害基金达成一致,用于协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害。但损失与损害基金能否发挥有效作用,取决于许多关键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而这些具体运作细节问题依然有待解决。
然而,《全球盘点技术综合报告》显示全球盘点的结果不容乐观。基于这样的背景,《中国环境报》援引了天津大学法学院施珵及全国人大环资委耿立东的专业观点,指出重国在COP28上可能会受到两大方面的压力:
“一方面,各国或关注我国是否会更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加大减排行动力度。比如,欧盟最近呼吁中国加入在2021年COP26发起的《全球甲烷承诺》,以及履行在最近的G20新德里领导人宣言中提出的‘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装机增加两倍’的全球目标;美国则在呼吁中国为多边气候融资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各国或关注我国是否会向损失与损害基金注资,并给我国施加压力。在COP27上,欧美等发达国家明确要求不能把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包括在支持对象内;特别是欧盟在损失与损害基金这一议题的讨论中声明,中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均需履行出资义务。”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事业”。《中国环境报》文章中也提出了两位专家从法律角度特别是国际法角度给出的应对建议,包括,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重申气候融资方面“有约必守”的国际法义务、积极宣传我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立法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