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绵阳禁用生鲜灯,禁止情况一览
为进一步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经营户:
禁止经营者“变相”“擦边”使用“生鲜灯”的以下情形:
1.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2.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3.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4.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
5.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6.以其他方式人为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和感官性状
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内置灯带光源,也应当符合上述照明规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