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来了!涉及南枫线工程→

新闻资讯2023-12-01 08:54:06橙橘网

新一期征收土地公告来了!涉及南枫线工程→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15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上海市域铁路南枫线工程亭林站)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南亭公路、经一路交叉口以北,地块内东西向布置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亭林镇龙泉村第八村民小组4424.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09.77平方米、建设用地1714.8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亭林镇龙泉村第十六村民小组1299.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99.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724.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09.4平方米、建设用地1714.8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人民政府(金山区亭林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联系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资料: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 | 何小燕

责编 | 何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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