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2月28日消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田惠宇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由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并案审查起诉。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惠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身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泄露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田惠宇简历
1987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2002年10月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1995年—1996年,上海建行浦东分行行长;
1998年07月—2003年07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
2003年07月—2006年12月,上海银行副行长;
2006年12月—2007年07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
2007年07月—2007年09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主要负责人;
2007年09月—2011年03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
2011年03月—2013年5月7日,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2013年5月8日起,任中国招商银行党委书记;
2013年5月9日起,成为中国招商银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2013年5月31日起,任中国招商银行行长;
2022年4月卸任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