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志
上市公司高管失联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这两天,先是有着“中国巴菲特”之称的沃华医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丙贤被传出早在今年7月即已被留置;而后美股上市公司斗鱼CEO、创始人陈少杰被爆已失联三周。
赵丙贤被留置相关传闻10月下旬已出现,11月6日进一步发酵。11月6日晚,沃华医药公告确认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监委机关协助调查。不过,公告并未确认赵丙贤被留置的时间是否是今年7月,仅表示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
陈少杰失联的消息,最初也是由相关人士通过社交平台爆料,这两天经由媒体大规模报道才引起关注。虽然传闻中陈少杰已失联三周,但直到现在,斗鱼公司未曾以官方口径对外有过回应。
这导致外界众说纷纭。有媒体报道,通过斗鱼相关人士确认陈少杰已失联。但也有报道称,斗鱼方面表示“失联是未经证实的消息,信源不明” ,公司内部还在了解情况。而证券时报记者向斗鱼公司求证时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暂无公开回应。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基本义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该条款所称的重大事项就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这一类。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上市公司对于重大事项的认定往往有“自己的看法”。过去某上市公司曾发生过董事长被留置数月,公司却以“未出现不能履职情形,不构成重大事件”为由不公告的现象。
回到近期的事件中。在11月6日的公告中,沃华医药称未收到相关机关通知,也未接受过任何协助调查。但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对于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的去向,应该有充分的了解。
即便期间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有很多核实和确认的办法。比如董事长是否正常参加了公司的会议,是否在公司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其他异常,还可以向董事长亲属和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大可不必等到传闻“满天飞”,公告才“姗姗来迟”。
斗鱼作为美股上市公司,同样有向公众披露重大事项的义务,尤其是在该事项已经明显影响了公司股价的情况下。11月6日晚,斗鱼暴跌逾10%,斗鱼的投资者们可能已经因此产生损失。
的确,部分类似事件中,当事人的具体去向确认起来存在困难。但在斗鱼案例中,公司最起码不难确认“能否联系上陈少杰”这一关键信息。而截至目前,斗鱼既未能澄清传闻,也未能向外界传递有效信息。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对于重大事项,上市公司有一定主观判断空间,但一家负责任的公司对这类事项的披露不应扭扭捏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