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半后,腾讯与字节跳动因“猪食论”、“微信封禁”引发的论战,在诉讼层面有了最终结果。腾讯公司否认曾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字节跳动涉嫌窃取用户隐私及屡次碰瓷相关证据结果公示》一文系自己提供,称字节应该起诉媒体。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可了腾讯观点,驳回了字节起诉腾讯商业诋毁的全部诉请。
2021年6月3日,腾讯公司副总裁孙忠怀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公开表示短视频低智,并发表“猪食论”,称“现在短视频平台的个性推荐实在太强大了,你喜欢‘猪食’看到的就全是‘猪食’。”引发了两家公司论战。
第二天,字节跳动通过官方账号发布了一份名为《字节跳动遭遇腾讯屏蔽和封禁大事记》的52页蓝皮书,称遭腾讯封禁逾3年,导致每天有4900万用户的分享受阻。
蓝皮书发布的当晚,一份名为《字节跳动涉嫌窃取用户隐私及屡次碰瓷相关证据结果公示》(下称《碰瓷证据》)的31页PDF文件在网上流传,引发媒体广泛报道。多家媒体在引用《碰瓷证据》时,使用了文件“从腾讯获得”、“从腾讯方面获得”、“腾讯方面也释放出了新的证据”等表述来说明信息来源是腾讯公司。
2021年6月8日,字节跳动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立即停止编造、散布、传播相关虚假及误导性信息,并就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法庭上,腾讯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碰瓷证据》一文由腾讯公司整理撰写并对外散布。涉案的PDF文件上没有落款和盖章,任何人均可以腾讯公司的口吻撰写而成,甚至也不排除是字节跳动自编自演,不能仅凭文章内容就判断文件是腾讯撰写的。
对于多家不同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文件“从腾讯获得”、“从腾讯方面获得”等相关表述,腾讯公司表示,这些都是第三方报道,如果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字节跳动应该起诉报道发布者,与腾讯公司无关。
腾讯在诉讼中否认曾向媒体提供《碰瓷证据》,认为字节应起诉的是在报道中注明“从腾讯方面获得”的媒体
后字节跳动向南山法院申请调查取证,请求法院向媒体核实涉案材料的来源,并申请追加媒体作为第三人到庭参与法庭调查,但后项请求未被法院支持。其中一家媒体随后向法院出具了盖章公函,称“记者……询问腾讯有关人士,获知 31 页的《字节跳动涉嫌窃取用户隐私及屡次碰瓷相关结果公示》材料,并进行了报道。”
一家媒体向法院回函,称“询问腾讯有关人士,获知31页的《字节跳动涉嫌窃取用户隐私及屡次碰瓷相关结果公示》”
2022年11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腾讯公司的抗辩理由予以认可,对字节跳动要求查明真相的请求却并未支持。南山法院认为,根据媒体的回函,无法核实“腾讯有关人士”行为是否为腾讯公司所实施,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字节跳动公司所主张的侵权行为是腾讯公司所实施,判决驳回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全部诉请。
字节跳动随后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涉案文章中有大量外部无法获取、仅能由腾讯掌握和知悉的细节信息,南山法院未对此进行任何审理、对比和认定,简单地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相关侵权行为由腾讯公司实施,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2023年10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南山法院一审原判。
为了弄清楚真相,字节跳动只能按照腾讯的要求,将一家报道了《碰瓷证据》内容的媒体诉至法院,请求其说明信息来源。2023年05月17日,该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信息显示,庭审过程中,媒体明确告诉法官,《碰瓷证据》文件“是腾讯公司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