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滕征补公告〔2023〕13号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滕州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东沙河街道二养德村、大养德村、陈岗村、周村、史楼村、后堌堆村、东沙河村、党桥村、千年庄村、南沙河镇后房村、界河镇东安楼村、北王楼村共涉及3镇街12村居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滕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镇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详见枣庄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 (shan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