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积金贷款
“按月对冲还贷”一问一答
一、对冲还贷业务我需要干什么?
不需要操作,公积金系统会自动将存量“委托按月还贷提取”的,分批次调整为委托按月对冲还贷。
二、上个月还款额还提取到还款卡上吗?
12月份,在还款日前一日按照11月还款额正常提取一次。2024年1月5日及以后,自动执行《日照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规定》,终止原“委托按月还贷提取”协议。
三、本月对冲还贷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
从12月5日还款日开始,月还款额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对冲,不足部分从贷款还款账户中代扣。
四、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办理对冲还贷?
在公积金贷款受理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委托按月对冲还贷”,或者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五、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个月还需自己还款吗?
新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受理时办理“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从第一个还款日开始对冲,不再需要第一个月先由借款人自己还款。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致全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的一封信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期,个别不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利用网络和街头小广告等手段,诱导缴存职工参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一定费用,严重干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助力广大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的重要依靠,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希望广大缴存职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在符合提取条件前提下,通过正常渠道(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手机公积金APP、爱山东日照通APP、山东政务服务网、个人网厅)合法合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者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广大职工不要听信中介误导,被“黑中介”带离法律的正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日照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已接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我中心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常态化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缴存职工,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规违纪或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每个缴存职工的义务,希望广大缴存职工增强诚信意识,珍视个人信用,合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优质高效的服务,离不开您的支持、帮助和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好住房公积金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来源:日照住房公积金